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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兄弟姊妹共9人,前面三个哥哥因对爸爸有意见,近20年未回过家.更没有对父母的晚年生活进行过任何关心和赡养.反而还给父亲的心理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父亲的精神和身体都受到很大打击.前几天我父亲去世了(妈妈去年去世),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9个子女对父亲墓碑上子女如何署名的问题就提出三个方案:方案一,把20年来未对父亲尽赡养义务的三个哥哥写入父亲的墓碑上,但不能按民间传统的方式写在前面,而是写在后面。方案二,所有的子女名字都不写在墓碑上,落款只写孝子孝女们。方案三,所有9个子女的名字都写上,并且按民间传统方式把他们三个的名字写在最前面。为此,几方分歧非常大,都不愿意作出让步,有的甚至扬言要打官司。为了不影响父亲的顺利按时安葬,我想采取9个子女用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墓碑落款的方案,少数服从多数,过半数有效。不知道用这样的方式是否能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官司。比如,这样做是否对方案的反对方侵了权,他们能否要求署名权?

债权债务
2008-05-23 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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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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