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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欠交我的社会保险费用,(我手上有欠费明细,欠交费用期间为08年2月和5月及07年8月份)一共大概700元左右,我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工作了5年了,能要求得到经济补偿吗?如果我提出离职的情况下,我现在已经提出因个人原因离职申请正在办理手续中

证券投资
2008-05-18 18:26: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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