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年假是否能按事假处理,这主要看你公司对于休年假方面有何规定,比如程序上是否需提前申请、经批准才能休假等,如果是可以由自己决定休假时间,我认为还是应付给你年假工资。
2、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06年你在公司工作满十年,与公司续约时,你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但你已与公司签订合同期限至09年3月,这可以视为是你自愿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但我认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与否对于员工影响并不是很大。
3、关于你的辞职,你是在合同期内辞职的,如果公司无违法情形而你自愿辞职,你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你很难拿到经济补偿金,至于企业年金,劳动法上并没有这个概念,不清楚你公司企业年金的性质是什么,所以暂无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