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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3月我父亲联系到一个出租楼房和院内空场的地方,双方商定每年以人民币八万元租下,每年分两次付清,后院内又有一部分地方和库房还有一个小门市,这样就又加了四万元,这样一共就是十二万元一年,从07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计算日期,但始终没有签上合同,楼房一共是五层,一楼我们开了个饭店,开到08年一月份的时候,因为冬天五层楼两千多平的面积都要自己烧煤取暖,后觉得无法再经营下去了,决定退出,但房东就商量我们让我们继续干下去,并把房租每年十二万元下降到每年九万元,并同意冬天楼内可以不取暖,这样就又开始干了,就在前几天,房东又找到我们,让我们交房租,并不再承认以前说过的每年九万元,还是以每年十二万元向我们要房租,这样我们不能再干下去了,可是房东找人把我们所有自己制备的东西都看了起来,不让我们动,之前我们把院内的空场和两个库房租了出去,说如果我们不干了院内租出去的两家他要从头收费,这合同始终没有签上,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今天房东就开始找那两家要房费去了,我觉得这人有点太不讲理了,我们制备的东西你不让拿出来,楼的的大字,加灯的那种,还有牌匾,总共下来也得两万来元钱呢,还有就是在前几天我们刚交给他四万元房费,加上以前给的以不下十万元了。

知识产权
2008-05-11 19:07: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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