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的收入是分开管理,分开使用,请问离婚时,其收入是作为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处理?还有一处房产是结婚之前男方出资建的,现以结婚10年,是否还是属于个人财产?谢谢!
-
你好,关于这个司法解释我是在此网站上查的,司法解释上是这样说的,难道这个解释已过时了吗?第二个问题是,由于各人的收入各自管理,各自处分,对方的收入情况和积蓄也不清楚,如何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呢?新婚姻法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i] 本帖最后由 lzf889988 于 2008-8-6 14:28 编辑 [/i]]
-
1共同财产2结婚前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
[[i] 本帖最后由 lzf889988 于 2008-8-6 11:55 编辑 [/i]]
-
你好!关于婚前房产我对此有个凝问,高院有个司法解释,就是婚姻存续满8年就视为共同财产.我们以结婚10年还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吗?
[[i] 本帖最后由 lzf889988 于 2008-8-6 12:00 编辑 [/i]]
-
如果对收入分开管理,分开使用做了约定,以约定为准.
-
以你们的约定为准,另,房产属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
如果你们之间对夫妻财产有约定,以约定为准。婚前的财产属个人所有。
-
1、你说的这个司法解释因新婚姻法的实施,而不再有效了。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按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3、你老公婚前建的房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
如果有书面约定,应当归各自所有,否则属于共同所有。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