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结婚2年多,婚后她父母出资给她购买车房(均为全额付款,登记所有者只有我朋友的名字);现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父母认为房车都应当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计算,因为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后。这不合理吧?
另外,我朋友婚后和男方注册公司,所有注册资金均来源于朋友父母,但注册公司时给了男方10%的股份,此后夫妻共同经营,总资产尚未有大幅度增减。那这个公司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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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属于你们共同的财产,无论是写你们谁的名字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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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以上是婚姻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本案有约定的按约定办,如公司财产分割;无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办,如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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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房仅登记在你朋友名下,可以视为其父母其她个人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问题,男方10%股份可以视为其自己的,当然,同时女方的股份也应当视为是自己的.
女方父母可以出具一个只赠与给女儿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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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屋登记的情况,应当理解为是对其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股权的问题则比较复杂,个人理解,可以比照房产的问题视为90%对其个人的赠与,10%的股权是对男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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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女方的车房一般无特殊约定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2、合伙的收入为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
3、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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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意见:
1、房子应该是给予夫妻双方的赠与,楼上有人把法律依据拿出来了。
2、股权既然对各自的比例都明确约定了,我认为赠与男方10%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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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