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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奶奶是北京近郊农民.在村子里批的宅基地上自建住房5间.他共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女儿出嫁,两个儿子结婚后分家,老人将房子分给两个儿子,经协商,长子(我父亲)买下了次子的那份(有分家单),次子在村子里另申请了一块宅基地.现爷爷奶奶已相继去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父亲的名字.但我母亲和我都是非农户. 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是不是就是说明房产由我父母共同所有.(我的姑姑和叔叔一直认为以前是老人的房子,他们也有继承权.)

其它综合
2008-06-03 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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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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