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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前,我的家人夜晚在公路上撞到了一个骑三轮车并驮有很多东西的老人,在多次鸣镝并按灯的情况下,还是与老人相撞。现在老人已住院,需要截肢。 请问,在公安局没有定是谁的责任的时候,医疗费应该由谁来出?

交通事故
2004-10-04 06:58: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如果我家人的车没有保险,在公安局还没有下责任认定书之前,老人的医药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 没有参加第三者责任险本身可能被处罚款而且扣车到交纳保险费止
  • 根据新交通法的规定,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
  • 楼上律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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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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