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开车(时代轻卡六轮货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在沥青路上,突然从南面的一条小路上冲出一辆小货车,车头已弹出路面,他看见有车来了,将车煞住,我看见有车出来,将方向盘向北打去,而此时有一辆面包车由东向西开了过来,我有方向盘向南打了回来,并踩住了刹车,是死闸,刹车痕迹有十多米,面包车没有刹车,也没有向北打方向盘,直直的像我撞了过来,将我的驾驶室撞的严重变形,小面包车在撞到我的车后又反弹回去,撞在路北的一棵小树上,驾驶员是自己从车上下来的,但是被120车给拉走了,我因为是腿被工作台挤住,是被用杠子顶开才拿出来的。我在行驶过程中,我没有超过中间的那条线,包括刹车时,而小面包车则超过了,撞在我的车上又反弹回去撞在树上,我的行驶速度是70,小面包车也差不多是这个速度,当时在路的北面有晾晒东西的,是玉米。我因为干的是一种季节性活,现在正是好的时候,一天可以挣到四五百元,而过了这几天,一天可以挣到一二百元。我想问一下:1 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是在于谁?2 我可不可以要求对方赔付我的误工费,如果可以,应该以什么为标准,要求多少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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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碰撞时,你车在公路右侧(我没有超过中间的那条线,)。对方负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你受伤治疗住院期间有误工费,标准按当地你这种行业的标准。不是你一天可以挣到四五百元,而过了这几天,一天可以挣到一二百元。来计算。
3、要求多少为合理的?不违反法律规定,你提出的条件对方能接受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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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按个人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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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你的误工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参照法定标准(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工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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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