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班途中,被摩托车撞到,摩托车驾驶者逃逸,摩托车属无证车辆,被交警队收走;
头部摔伤,两处缝合,住院治疗。住院时是由妻子请假陪护的。
请问:1、工伤医疗费多少钱以上才可以向劳动局申请,是否5000元以下的必须由所在工作单位支付?
2、住院期间由我的妻子陪护,妻子和我在同一单位,妻子应该算出勤还是算请假,如果按请假,单位是否该支付陪护费,标准是多少?
请律师给予帮助,希望回答的同时提供依据,因为要向单位提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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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工伤认定,不论多少钱,如果认定工伤了,都可以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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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单位按工伤发工资,我们单位给职工交了工伤保险的,就是医疗费到底该单位报销还是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陪护费的问题请给予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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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了保险医疗费由劳动保险部门为你核准报销,如果你需要护理,由医院或你通知单位派人来护理,因你妻子同你是一个单位可提出申请由你妻子护理,这样你妻子就是正常上班而不需要请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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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