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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 2008年04月10日 事发经过: 我妻子不按计生站的要求去上环,我做工作也不听我的.后来,我听别人说是她怀孕了.我不想违反计划生育而被罚款和开除工作,便在自己说服没起作用时将此事告诉了计生站,后来,妻子就突然不见了踪迹达3个月了.(我们有个1岁多的男孩).多方努力也没找到她人. 我被停职和停工资有2个多月了.计生站和单位让我交出妻子的人,否则工作就一直停下去. 现在,原来告诉我消息的人(妻子的亲戚)又说妻子没有怀孕. 我现在是工作没了,妻子的人我又没办法找到.也不能肯定她就怀孕了.我先说了她怀孕的,所以计生站说要证明我的清白只能找回妻子,但我确实找不道她. 问题: 如果妻子就这样不回来了,又没有她怀孕\超生的证据,我的工作和工资被单位一直停下去 是 否合法?? (2):我确实不想超生,假如妻子真的是怀孕跑了,我该怎么办?我难道只能被迫接受这些而受到 处罚吗?? (3):妻子的家人都说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但是说她同意和我离婚.但她本人是不会回来的,她 人不见面,婚能离吗?离婚了,万一她真的超生了.计生局以后还拿计划生育问题开除我合法吗?

婚姻家庭
2009-05-17 10:41: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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