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97年2月买的当地农村房子,但一直都没有办过户手续,可现在要拆迁了,房子原来的主人现在确想分得一半的面积.我想请问,原来的主人是否还有这个权利.
原来的主人是在镇里的一个机关部门工作的,而且还是一干部,而我家什么都不是.所以这次拆迁让人感觉那些拆迁的维护他们的意思.这例子在我们这有很多,但是大多双方都不是当官的,最终房子都归属买方的.可是这房子原来的主人是个当官的.
ps:在买房的第二年曾向原主人提过办理过户手续,但原主人当时说我们买的时候大家毕竟认识,客客气气的,以后也没事的.然后就此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