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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6年10月份进入该市的一家船厂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月薪3000元,每月休息2天,2008年,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我不想签,因为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违法的,且加班费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1.5倍支付

刑事案件
2008-03-18 10: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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