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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给我患病的母亲出资治疗后,2006年我母亲把她的住房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给我。但是在2007年房价大幅上涨后,她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房屋,一审她已败诉。 我父母在我15岁时就已离异,并且他们在我16岁时就未对我尽抚养义务。我对我父母基本谈不上有感情。我结婚以后,看我父亲一人在外租房居住可怜,就把他接来和我一起生活。我在我母亲把房屋过户给我后,向我父亲借了5000块钱用于装修。但我父亲多次喊我还钱,并动手打我,有我们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备案。 我母亲在她未患病前,为达到租房挣钱的目的,把怀有身孕的我赶出家门,间接导致我晚期流产。我和我爱人都没有和她计较,还出钱给她治病。我在2006年第二次怀孕时,我母亲又跑到我租的房子里对我进行辱骂,有110出警作证。2007年11月,我和我母亲又在家发生争执,她把我的脸划伤,并把我的手打肿,我没有还手,也有110出警察。 我现在已经27岁了,我爱人34岁,我们打算在今年要个孩子。可是我身体不好,怀孕3个月时还要去医院做手术,精神上再也经不起摧残了。 我想给我父母在外面租个房子让他们居住,可是他们不同意搬走。我现在和我父母住在我母亲赠与给我的住房里,我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在读大学。我母亲患有乳腺癌,54岁,我父亲身份证上的年龄是67岁,实际年龄是59岁,还在挣钱。

涉外纠纷
2008-03-06 22:43: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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