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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新劳动法对补偿金的上限给与规定(当地月平均水平的三倍,本地这个平均数字是1030元),请问:如果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本企业工作到现在,工资6000/月。前7年按照6000*7计算,2008年开始按照3090计算,对吗? 十分感谢!

劳动纠纷
2008-07-04 09:51: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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