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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1年9月从A公司买了一套商品房,(该房不是A公司开发的,是B公司顶给A公司的抵债房) 当时签合同时,我付了5万元的首付,合同上写明2001年底交清余款7.5万元.到了2001年底我没交钱,A公司也没催我.到了2004年12月,我去A公司交余下的7.5万房款时,才知道A公司已经倒闭,由C公司接收A公司.所以,C公司的财务人员收了我买房余款7.5万元.然后,C公司的财务人员带我到该楼房的开发商B公司去开发票,但到了B公司后,B公司不给开发票.原因是C公司和B公司之间有些账务问题没有弄清楚,所以,B公司就不给我开购房发票.开不出购房发票,我就没法办房产证.一直拖到现在2008年7月了.到现在,他们还在互相推诿,我想起诉,请问,我该起诉C公司吗?这中间,我该交给他们违约金吗?我能胜诉吗?又:当时合同上写明,我如果不按时交上余款7.5万元,每延期一天,需交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当时交余款时,C公司没有跟我要违约金.如果打官司时,他们会跟我要违约金吗?我该支付吗?

房产纠纷
2008-07-03 17:07: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应当与该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订立合同.
  • 你可以要求c公司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如果a和c公司一直都没有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则过了诉讼时效,你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你当面咨询一下律师。
  • 1、你应该直接和房屋所有人签订买卖合同,本案当中应该是b公司,然后持与b公司的合同及b公司开具的商品房销售发票办理产权证。如果你与a公司直接签订合同,a公司开发票,性质是二手房买卖,中间还须从a公司过一手。实践当中第一种做法占绝大多数。
    2、关于发票问题,你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你逾期付款,如果a公司主张,你要承担责任。

    大连徐律师 13904081066
  • 你要查一下,原来公司现在由谁接管,然后确定现在的出售房是谁,应该出售房收钱开发票。这个不是你能搞懂的,建议让律师出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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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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