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年2月,我买了一家分期付款的商店。合同约定17年6月30日付款。最后一期的10万元我没有付,开发商也没有催到17年底交房再付。谁知道呢,直到今年,开发商还没有交房,整个小区400多户都没有交房。在此期间,我多次催促,但都失败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另外,我没有付余款。如何计算违约时间?

2022-03-25 23:0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又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开发商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定的和约定的交房条件规定而构成逾期交房违约行为时,购房人可当然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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