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子,之前购房收据上写是我哥的名字,现在要办产权证,所以我和我哥去做了公正,此房的出资情况是双方个50%$,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上也重新签定了双方的名字.但购房发票开发商坚决不改,还是保留原来的购房收据上我哥的名字,但我的理解既然购房收据不是正式发票,所以理应换成正式的购房发票,双方的名字都可以写上,但开发商说,因为他们的营业税和地税都交了没发改所以只能保持原来我哥的名字,房产证也只能写我哥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该怎么办?开发商说的是真的吗?发票随合同走吗?我的利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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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哥的过错,你也有部分过错,措施已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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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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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随合同走的,要注意,不要发生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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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