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案情简述: 本人现有两位叔叔和一位姑姑,他们均有自己的房产,但现在他们想向我父母索要我过世多年的爷爷奶奶的房产,即想把我家现有的房子平分四份,每人一份,情况如下:1980年我爷爷奶奶与我父母一起般到了之前56平的老房子里,(此时我叔叔姑姑早已成家生子,且均有自己的房子)我爷爷1983年过世,奶奶2000年3月过世,两位老人生前一直与我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共同居住一套56平的房子(97年之前是家国公房,虽是公房,但我父母与爷爷奶奶都共同支付每月房租及水电费用,97年我父亲全额买下了这套公房,是房子的产权人,而那时奶奶仍和我们一起生活,由我父母照顾。当时我家房子并不贵,位置也不是很好,其他人对我父亲买房一事,没有提出过任何疑义,2004年,我家房子被政府规划,搬迁了。之后所购买新房的费用,也是我及父母全额出的,此时我叔叔及姑姑们也都没有提出任何疑义),2008年6月,我叔叔及姑姑突然提出要分爷爷奶奶的遗产或给予他们经济补偿?请问,现在我家住的房子能算遗产吗?还有此类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另外,若打官司,法院会如何判呢?谢谢。

房产纠纷
2008-07-02 17:47: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