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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企业保卫部门工作,上班时间为每天19;00--07:00月休息6天.因为工作时间太长又没有额外的加班费..我想跟企业解除合同(合同没到期限).我不能提供超时工作的书面证明.不过有同事可以证明.他们现在也还是按那种时间在上班.另外单方面解除的话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吗??

劳动纠纷
2008-07-01 14:32: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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