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的房屋是我大姑的。早在10年前已经卖给了我的父亲。一个单独的大院子。前面是一栋二层楼。后面是三间砖瓦房。当时我们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按当时的话来说就是什么时候交钱,什么时候交房子的钥匙。可能是顾及我们两家是亲戚。所以什么手续都没办。我们搬进了房子。我大姑也没说什么。当天就把房产证什么的都送到了我家。说房子过户要钱的。我们是亲戚。这房子就不用过户了省点钱。所以到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我大姑的名字。现在城市搞建设。这套房子现在被征用了。分了三套商品房。我大姑现在反悔了。她说当时卖给我父亲的是前面的二层楼。后面的三间砖瓦房没打算卖。如果要是象她现在这样说的话,我父亲当时就不会买她这套房子。而她为什么在房子被征用后才说这样的话。她的意思现在就是要以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来压迫我父亲。她想要套房子。当时我父亲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家里所有的亲戚都是知道的。而且房屋被拆迁后。那个房产证的复印件都保留在我家。我父亲现在很困惑。不知道房子到底该不该给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