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一下我没有做过这件事。2月12日早上我们宿舍里有四人的钱被偷,我的没丢.领导说是我拿的,他们说有证据证明我偷的,还说已经报过案,公安机关已经证明是我拿的,有三个证据,第一是说有一个丢钱的包上有我的指纹;二是摄像头里只有我的身影,三是有人发过短信举报我.期间我也收到过短信说叫我承认。这些证据只是领导这样跟我说的,这期间我没有看见任何公安机关来办案,我的指纹也是同事拿一张纸让我按的。我让他们拿出证据来给我看,他们不拿。也不让我知道是哪个公安机关办的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