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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3月28日与广州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期5年,并一次性交保证金(相当于三个月租金)及首月租金、水电押金,(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在合同期满退还)。合同规定甲方应于2008年4月2日前将店铺交付给我方使用,逾期交付则租期顺延。现在甲方由于各种原因改建市场(未经我方许可),至使多方店铺面积改变,且店铺至今未交付我方使用,另甲方想调高租金让我们续约并改签合同 想请问: 一如果我改签合同并继续租其商铺,是否可以按原租金价格履行合同,并要甲方补偿我方延期交铺损失? 二如果我现在以对方违约而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其退还所交款项是否有法律依据,需要怎样办理?

房产纠纷
2008-06-28 21:27: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想请问: 一如果我改签合同并继续租其商铺,是否可以按原租金价格履行合同,并要甲方补偿我方延期交铺损失?
    改签合同,价格就要重新谈,你就要求履行原合同。延期交铺的损失可以索赔,但是你有约定了交付延期,租期延期的规定,这个规定视为交付延期不是违约。

    二如果我现在以对方违约而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其退还所交款项是否有法律依据,需要怎样办理?
    依据不足,延期时间毕竟不长,还有我前面的意见。
  • 未见到合同全文,无法准确解答,倾向性意见为:1、如果改签合同,意味着对原合同的变更,至于,如何变更双方可以另行自愿协商,不一定要按原合同租金标准约定;2、你可以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交房,否则可以依法起诉解除合同并退款赔损失。
  • 如果改签合同,就只能按改签后的合同履行了。如果对方违约,可以按合同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对方根本性违约导致原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你方可以解除合同。建议委托律师。
  • 要看到具体的合同条款才能准确判断。但如果对方想单方提高租价,应视为单方变更条款的行为。如果对方单方更改合同,可能构成违约。
  • 你可以拒绝改签合同,也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租赁合同。不过操作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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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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