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些关于劳动方面的问题,想和你咨询一下。我是今年3月到这家公司工作了,去公司工作之前,我和你公司签了一份培训协议,现在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两个月,可是老板以我能力达不到她的要求为理由,每个月只给我们200月的工资,我请教柯律师,老板的做法合法嘛?我之前也和老板谈过,但是她以培训协议来压我,如果我辞职的话,就要赔给她培训费7100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利呢?我们现在公司才刚刚拿到执照,而且和我们也没有签有合同。麻烦律师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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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签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关于培训费,根据劳动法第68条的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因此,单位给你培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其他形式的培训应看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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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未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关于培训费,要看培训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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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培训费,要看培训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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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