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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是如何领?当时主管是说底工资是580元,全勤是40元 ,养老加加班费是220元,合起来就是840元,她还说如果表现好的话,工资还可以再提高。我是2008年5月6日正式上班的,到2008年6月5日满31天,9日签的离职报告,十日正式离职。当时并没有签全同,只是口头协议。我们是每月15日发工资的,离职时主管叫我这个月15日叫我去领工资,我是否可领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还是要等到下个月才能领完全额工资呢? 另注:我原定15日去领工资,可老板娘老找借口拖着不给,如果她老这样,我如果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望尽快解答。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dolltear 于 2008-6-21 13:43 编辑 [/i]]

劳动纠纷
2008-06-21 17: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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