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律师:
关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时限是两年.那么企业间合作可不可以约定竞业禁止呢,对于限制的时间有没有规定呢?
比如说:A公司授权B公司作一项业务,双方是长期合作,A公司想限制B公司自已发展与A形成竞争,于是在合作合同里规定,在双方合作结束后五年内,B公司及其关联方(如B公司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或B公司控制的公司等)不能从事双方现合作的业务.如B及关联方违约,要向A公司支付巨额违约金.
请问这种约定是否合法(1)对于竞业限制的约定是否合法,(2)对限制的期限是否合法;(3)对巨额违约金的约定是否合法.
如约定的不合法,比如期限超过法定期限,是约定无效,视为未约定,还是约定有效,但期限按法定期限执行呢?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
企业与员工间的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的;
企业间竞业限制是双方的约定,和劳动法讲的不是一个概念,国家没有规定追偿期限。
你们的案子,一个公司要求另一个公司的限制和另一个公司要求他员工的限制,不是一个概念。一个适用合同法,一个适用劳动法。
-
谢谢熊版主,另外我还是想知道,关于这类的竞业限制,对于期间有没有法律规定.
-
公司之间可以约定,但是这个约定不能约束员工,员工与他自己单位之间的竞业限制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解决。
巨额违约金,法院不会支持,合同法有明文规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