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端午节下午15时左右。两名9岁小孩在江西弋阳樟树墩乡的蛇纹石矿玩耍时,落入采矿废弃的大坑中溺毙。(该坑存在已有4-5年,积水甚多,形成一个大水塘。直径大约有80米左右) 此坑距离居民居住区20分钟左右路程。从居民区至事发地点途中均未有任何警示牌。 小孩家人寻找石矿领导协商,蛇纹石矿拒绝赔偿,声称由于缺乏“三证一照”(好像是这么说的,我不太记得了)事发矿区已经有4-5年没有开采,而造成事故的大坑是4年前由另一私人承包开采时所形成。(此私人承包商在承包当年中由于矿山爆破时发生意外身亡)所以蛇纹石矿没有相关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是否能起诉蛇纹石矿?他们是否有责任?而大概这种官司的索赔金额大概是多少? 请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其它综合
2008-06-17 06:31: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