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于今年二月开始装修,因发现主卫布置不够合理,逐向物业公司进行申请将主卫马桶向门口方向移出一米左右,在得到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批准后,进行施工,在所有装修完工后于5月左右搬入. 在6月下旬接到物业公司跟我们反映说楼下新买的业主不满我们将在其主卫天花上的管道有所改动,要我们按原位置改回,我们当然不同意,一是我们是经过申请报批的,二是当时我们改时开发商没反映楼下已有业主,三是我们已入住. 接着楼下业主向消委会投诉我们,我们觉得很无理,消委会人怎么会向我们投诉,我们依旧不予理会.在6月底,我们发现一直用得很好的马桶堵塞,于是在7月2请物业公司派通渠师傅前来通渠,在用正常工具无法排除堵塞时,通渠师傅只能将马桶凿开,意外发现在连接四楼排污道里被人恶意用好几件衣服堵塞住排污管同时用玻璃胶贴住在排污管里.我们的马桶在凿开的同时也被弄坏无法使用.当时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场见证.与此同时,过不了几天,我们收到楼下的传票,要我们将排污管恢复原状,我们也同时反诉其恶意堵塞我们的排污管.该案子已于8月30日开庭,现未有结果.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们这样的改动一是经过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批准,二是没有给楼下造成任何的渗漏,三是改动时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楼下有业主,四是在通过对方签定的合同来看是在06年3月17日(但其在05年12月底签定了认购书),而我们是在06年2月底已将该工程完毕,其使用转移权应是在我们之后,五是在对方的验房通知书是明确有对方的签名是经过其验收房屋并同意现状后才签定合同的.鉴于以上的理由,我们还会不会被判要将排污管移回原来的位置? 另一方面,我们反诉其恶意堵塞我们的马桶一案,在通过排除我们自行将那么一大堆布塞到自己的马桶和,通过楼上的人家冲到我们的排污管里的可能,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只能在楼下天花上人为地将我暴露在其房内的排污管拆开再塞东西并打上玻璃胶了.同时我们也通过当地的报纸将该事暴光,当时记者要入楼下正在装修的业主家中采访,了解看一下我们在其屋内的排污管有没有被人拆过的痕迹,被该业主粗暴地挡在门外,并冒出一句"在我家的管道,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同时被登在当天的报纸上.鉴于以上的情况,请问能否可以将楼下的业主判定需负全责呢? 急切盼复. 万分感谢!

房产纠纷
2009-05-17 09:16: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