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异后,父亲贷款买了套房子。后来结婚,是买房后结婚的,有部分贷款是结婚后还的,都是爸爸还的,爸爸的工资还全上交给后母。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我是判给妈妈的,但和爸爸感情很好,他和后母结婚后没有小孩,后母原来的小孩也是判给男方的。
请问:1、父亲百年以后房子属于谁?
2、后母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有3W元房贷是后母用公积金还的。如果加了后母名字,在他们百年之后,我能继承到多少?如果不加她的名字,房子又是如何分割?
3、父亲手写的遗嘱没经过公证是否有效?
[[i] 本帖最后由 冰激凌1981 于 2008-6-15 09:48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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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百年以后房子属于你;
2、如果加了后母名字,在他们百年之后,我能继承到四分之一;如果不加她的名字,你能够得到一半。
3、父亲手写的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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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人回答我的问题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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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根据孟律师的意思就是,父亲就是不加她名字,我也得到不到1/2了?如果加了她名字,我连1/4都没有了?虽说她有一半的权利,那我也有啊!
注:这房子是爸爸和她结婚前买的,和她结婚后只有一部分贷款了!而且权势爸爸还,只有3W是她拿她公积金还的,爸爸也会还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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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百年以后房子属于你
2、如果加了后母名字,在他们百年之后,迷能继承到四分之一
如果不加她的名字,房子你继承二分之一
3、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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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父亲个人的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你父亲与后母共有。你父亲立的遗嘱有效。最好不要加你后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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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继母的权利忽视了 你所称父亲的财产她有一半的权利 另一半才是你和她共同继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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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