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们公司今年1月1日前已经和合体人员签定了新的劳动合同,合同上规定每月7日准时发放工资, 但是公司7日未发放说一直要到20多号才会发放,而且合同也没有给我们留一份,只有一份合同,由公司保管,我们只负责签名,其它的填写部份全部由公司收回填写。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劳动合法合不合法,如果档我现在要求离职,可不可以要求他赔付我的经济补偿金。

损害赔偿
2008-01-07 14:55: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