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元月15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07年5月1日住进去,现在发现屋顶面有大面积空鼓,并且里面现浇板有裂缝,所有墙面都有裂缝,经核实,是里面的空心砖有不同程度开裂,更严重的是梁部也有裂缝,下雨时,墙体渗水,阳台的墙体与整幢楼墙体有开裂现象,渗水已造成经济损失,我向开发商要竣工合格证书,他们给的是竣工备案表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当时不让看原件,上面备案意见日期是07年7月20日,竣工报告的编号已被该过,专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日期是07年7月4日,购房合同收房条件是第一种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交付买受人。属于没有经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才一年多就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现咨询如何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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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当地工程建筑质量监督站投诉,15天之后没有给消费者答复,目前工程建筑质量监督站从站长到案件受理人员对此采取回避态度,当地3.15协会工作人员也不愿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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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问题已向质量监督站投诉,他们说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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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住酒店却在晚上我睡着的时候被偷,请问酒店有多少责任他们应不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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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客厅顶部大面积空鼓,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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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房屋的质保期,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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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退房,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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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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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