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市的独身子女,父母给我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全部付清,一套有按揭贷款.未婚妻是农转非户口,还有一个亲妹妹. 按揭贷款一直都由我父母为我还款,请问以上两套房子是否全部属于婚前财产.会不会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为避免婚后离婚或去世意外发生纠纷,向咨询律师能否建议一个合理妥当的做法.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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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名字是我的,请问如何才能让我父母帮我每月还款的这部分财产做为个人财产.和未婚妻约定的话感情上她肯定不愿意.
是不是和父母写个怎样的约定,让父母替我每月还款的部分属于我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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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你父母签一个协议,说明由你父母还贷是借款或者只赠予给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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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明确约定赠与你个人。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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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如果婚后仍在支付按揭款,应属于婚后共同产权,但夫妻之间也可约定规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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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如果仍然还贷,还贷部分视为共同财产。
你们也可以进行约定,房子归你所有,房贷由你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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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房子归你个人所有;也可以由你父母写一份财产赠予协议,指明只赠予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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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