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8年1月2号进的这家公司,我在进厂时工作简历这一栏填写了虚假的工作经验,现在做了5个月了.公司还没跟我签劳动合同,5月30号公司以调整上班时间我不同意为由把我解雇了,请问我可以向公司要做满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的工资吗? (进厂时公司和我谈的是月薪26天8小时制,现在公司要给我调成22天11小时制,才成拿现在的工资) 还有这5个月里星期一到星期五每晚我都有义务给公司加班一个半小时 请问我现在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哪些补偿?有人可以告诉我吗?

劳动纠纷
2008-06-01 15:35: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