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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4月初申请的仲裁,公司现在打算调动我的工作,且公司现在已经有先例,只让人交接工作,但又不安排其它工作。那位同事只有每天上下班打卡,而没有事可做,也不知道下个月拿工资时有没得。我们的合同是今年年初签的,没有写明工作岗位、报酬,但有写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安排,如果公司的调动是恶意的,我应该采取什么手段来保护自己,我现在的岗位是主管,谢谢?

劳动纠纷
2008-05-25 17:27: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调动工作是必须有理由和证据的,根据我的经验,企业换岗变薪是很难的。你就不变应万变,不干活拿工资有什么不好。
  • 我与公司的合同中 第二项、工作内容、时间、地点
    1、甲方聘用乙方在**公司所辖各部门、分公司、分店及甲方关联企业工作,乙方执行甲方安排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职位,以及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地)或甲方关联企业(甲方参股、控股公司)相应的岗位和职务)。
    公司现在对待员工有两种办法:
    1、调岗位,从店长调成店助,待遇从1000降到600,调动原因:工作需要。如果员工不去就以旷工处理。
    2、没有任何原因的要求员工交接工作,然后要员工自己在本部门选岗位,但本部门岗位都有人在做(这样子哪个员工会去选岗位嘛,被自己选的岗位的其它员工怎么办呢),员工没有选岗,然后就不安排其它工作,员工只有天天打上下班卡,每天来坐着。现在还没有到拿薪水的日子,还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工资。
    如果我遇到以上两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面对,相关法条款有哪些?
  • 马国华律师所说的恶意调动,这个恶意调动用什么来衡量?我应该搜集一些什么证据到劳动局找找哪个相关科室?
  • 4月初申请的仲裁, 如果公司的调动是恶意的,可以申请仲裁撤销,调动无效。
  • 申请劳动仲裁 。
  • 调动工作是必须有理由和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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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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