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大学毕业前,和西安一所民办学校签订了毕业协议(毕业协议没有任何附加内容),4月中旬开始在学校实习(当年暑假没有放假),7月份毕业后到单位报到,档案是在学校名下集体托管在省人才交流中心。9月后单位才以正式工资发放(一年试用期发放工资),并办理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每月从我的工资中扣除部分,单位缴纳一部分。今年7月,我递交了转正申请,但是到现在工资仍没有变化。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且办理的医保卡也没有给我发。现在我希望提出辞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