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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购买一中介的二手房,在初订合同时交了5000元定金,说好,如果某一方如违约则赔偿另一方5000元,但是只是口头约定,没书写.有定金条子.本说好下个月交房子,但是今天房主打电话来说要年底才交付房子,如果我们不答应,他就不卖了.而且他出具给我们看的房产证是绿色的.但是我看了其他人的房产证都是红色的. 我想请问的是绿色的和红色的房产证有什么区别?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有权利让他偿付违约金吗?他如果坚持不卖了,我应该怎么处理,我有权让他卖吗?那个中介好像和屋主认识,会是诈骗吗?我的定金还能拿回来吗?他这个房子好像是单位的集资建房.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hyltao 于 2008-5-17 11:15 PM 编辑 [/i]]

房产纠纷
2008-05-20 10:39:5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怎么没人理我呀?谁帮我看看呀
  • 按照我国物权法律体系的规定,能够进行交易的房屋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果你所说的是集资房的话,涉及到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是购房合同无效的问题,
    你当然有权就定金或者预付款按照法律规定主张你的权利。
  • 5000元违约金怎么处理,看你定金条子怎么写。
    至于产证颜色,全国应该一样的,至少上海的规定是
    1、绿色的,说明土地是出让取得,房屋一般可以自由转让;
    2、红色的,土地是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
    3、黄色的,土地是划拨使用权取得的,一般用于政府、学校、医院的房子。
  • 如果有定金条款,就适用定金罚则.周兴芳律师
  • 如果对方不按约履行,可以按照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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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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