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装修公司上班的,就在上个月有一天早上,我在上班,就只有我一个人,经理还没来上班!就有两个骗子扮成咨询的客户的样子来咨询,一个引开我的注意,另一个就把我经理自己放在桌面的手提电脑偷走了,到下午经理来上班,就发现自己手提电脑不见了,想来想去就 知道是骗子来偷走的。 他就开口大骂我,说要我赔他电脑。 今天我准备辞职不干了,他就跟我提起,叫我赔偿,请问我应该不应该赔偿给他。我个人认为,因为在上班期间,他自己不来上班,他的电脑不属于公司的财物,我也没有义务帮他看管,他也没有吩咐过我帮他看管! 现在他要我赔偿,索取他当年(3年前)的手提电脑价格。说当年是10000块。现在只要我赔4000就行了。 说是我赔不起!在面子上就赔一半就行了!!

涉外纠纷
2007-09-06 20:31: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请问您的经理仅仅是公司的雇员还是老板,他的笔记本是个人财产还是以公司名义购买?你来上班时发现他的笔记本在办公室了么?又是何时知道丢失的?
    如果是公司名义购买——那么该笔记本应属于公司财产,您应该负有注意义务,也可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如果是其个人名义购买——那么该笔记本属于同事的个人财产,您没有保管义务,甚至也没有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责任。

    难道电脑丢失没有报案么?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才有可能追回呀!

    鉴于你经理的态度,如果其坚持要求你赔偿不愿承受的金额,建议不要对其赔偿。因为最坏的结果是他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而即便法院判决你败诉也顶多是丢失财产的市价而不会是购买价。

    同时提醒:如果在你辞职一事上,单位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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