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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背景:我公司在2005年底与山西孝义市**煤矿签定了机车改造合同,并在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完成改造。合同款是34.6万,现在只支付了15万。该矿现在已经破产,帐户内的资金由国资委监管,至今未解冻。 事件的发生:去年我司的业务员结识了介休一男子,在当地的煤炭行业有些关系。在当时我司款项尚未全部追回之际,他声称能帮我司追回欠款,但要剩余款项的20%做为费用。无奈之下,我们只能用此下策,在06年9月底的时候把近4万元汇了过去(至尽留有银行底单)。但现在时间过去快一年了,欠款至尽仍未追回。我们也知道资金未解冻,可能暂时催不回钱,就要求先把4万元先还给我们,但他却没有归还的意思,声称用掉一万多了,要还也只能是还剩下的。

继承
2007-09-28 17: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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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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