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日购得新津县南桥新天地117平米一期二手清水房一套,(该楼盘一期于2006年交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我发现房管局测绘面积与原房产证标注面积不同,原房产证使用面积105.87平米,房管局测绘实际使用面积99.67平米,房管局工作人员说有差别是因为以前用卷尺而现在是用激光测量的,而且以前的测绘公司倒闭了.并提出解决方法,商业面积不变,公摊面积由11平米改为16平米,但我觉得吃亏了,难道公摊面积是想说多少就多少的?我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以市场价格2600\\\\\\\\平米购买,多出了6平米多也就是一万五千多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