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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99年在闵行区申北路自购商品房,并与爷爷奶奶一起住在该房产中。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母和我三人。爷爷已于05年过世。去年10月,我父亲过世,并留下自书遗嘱,将他所有财产留给我,当时有居委会干部3人签名作证。今年7月初,奶奶也过世。现在我和我母亲准备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我一人或者我和我母亲两人,但是公证处需要奶奶的其他3个子女到场或者根据自书遗嘱作继承权公证。我亲戚跟我们关系不好,为了刁难我们,拒绝出席公证,而公证处认为自书遗嘱鉴定上风险比较大,可能不能受理。

房产纠纷
2007-08-05 01:02: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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