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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年前承租某单位的一间店面房(一共8间,租价都相同)做生意,05年底该单位将他所属的几间店面房进行对外公开拍租(租期2年),因为诸多原因,我所租的那间拍出了很高的价格,和其他租户相差了每年近万元,现在租期已经到了,该单位却要求租户还是按照拍租的价格续租,也就是说,以后我每年都必须比别人多交近万元的房租金,同样的条件为什么我要比人家多交这么多??? 我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打开店门做生意要装潢的,这个不是个小数目,该单位就是抓住我们这个弱点才拍租的(很大部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这间才拍得这么高),让你吃哑巴亏!!!现在还让我这样,是不是真如他们说的,房子是我的,我要怎么租就怎么租!!!

其它综合
2008-05-05 12:26: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原先的租期已到,在同等条件下,你续租时,比之其他人,你有优先权。所以,你要先考虑清楚现在外界提供的租金是否会高于当时的拍价,如果高的话,你就按当时的拍价拿;如果低的话,你要求按外界提供的同等条件拿。
    2、如果不能如上处理的话,则只能终止租赁关系,将你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潢、设备等拿走,和房屋不可分离的投入,可以作价让出租方补偿。
  • 是这样对于我很不公平,比如说你去买东西,同样的物品,前面那个人花了1000元,你知情了,可是就是因为你曾经1400元买过这件物品,所以你这次还得付1400元吗?我就没有主张权利的理由吗?这个比喻虽然不很恰当,我现在真的很无奈,希望哪位律师能给我个合理解决的方法,先谢谢了!!!
  • 租赁的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