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4年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当时公司威逼利透买下了一套房,当时是公司全部人集体按揭的,交三贷七,月供也是由公司统一缴。后来公司又说再交一成,就是四成就可以拿房产证了,也就是说我后来是交了四成,贷七成。但是交了钱后,公司形势急转直下,并没有实现承诺,但是直到2008年12月仍然还在给我们供,现在形势更加不妙,居然说到2009年1月起就不再给我们供了。就这种情况,我能要求什么吗。如果我到法院起诉他,能胜诉吗?我交不起月供,这又是我唯一的房子,银行会把我们赶走吗?还有那一次大规模按揭实际上是一个融资行为,公司全部人都参加了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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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逼是说如果不去按揭买房那就要开除出公司,利诱是说公司会一直交月供,后来又说交了四成的就可以拿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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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威胁利诱你买下房子,你得提出证据来证明.你如断供银行是会采取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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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