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苏州园区某有限公司的股东,我公司由于年检,将公司所有重要资料(公章、执照等)交由我公司薛姓员工去办理年检流程,并按她的说法(她谎称年检费用需要1100元)交给她现金1100元用于年检(之后才知道年检只需要250元)。但是之后她再也联系不上,过了几天之后发来短信,要求500元汇到它指定的账户,才会把公司重要资料快递给我们。当天我们就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并做了笔录。但是警察迟迟无法联系她,而我公司需要公章等资料签订商业合同(20万元)。迫不得已,我们汇给了她500元。但是她迟迟拖延,2天后又发来短信,要求再给她1500元。迫于公司急于签订合同的压力,我们当天就又给她汇了1500元,汇过之后我们当即去派出所说明了情况。之后第三天她才将公司重要资料寄给我们。现在警察只是做了笔录,并没有开始侦查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