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房子是父亲结婚后由爷爷所盖,房权证现在的名字是我父亲的名字,后来由于父母离婚,离婚协议上面提到把房子的所有权转到我的名下.当时父母离婚的时候为满18周岁,所以房权证名字还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因为要拆迁的原因有补偿,由我叔提出来要在分房产(他说他吃亏没分房子现在他住的是平房,所有权也是他的,我们家是2层楼.他说吃亏所以要来分),我爷爷也想分得房产.我今年21岁.请问,我现在对这个房子的补偿费用有没有使用权?这个房子现在应该是归谁的所有!我叔和我爷爷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得房子的补偿费? [[i] 本帖最后由 a290398323 于 2008-5-2 08:37 PM 编辑 [/i]]

其它综合
2008-05-04 20:43: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