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工伤后,被鉴定为7级伤残,工伤保险中心给我的伤残补助金实际低于我受伤前12个月工资(因为单位是按最低缴纳标准交的保险费,即社平工资的60%) 请问:1)我可以要求单位为我补足差额吗?2)单位还集体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的钱被单位领取了,我可以要求单位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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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还可向单位主张工伤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2、你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领取的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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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领取的意外伤害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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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不能主张,第二点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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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其未足额缴纳保险给你造成的的损失.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则要看受益人是谁?如果是单位你无权要求其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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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看了有关材料以后才能给你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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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