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河子搞装饰,去年八月份接的,是从姓郑的老板手中接的包轻工.总工资费是30000元.可中间由于厂家生产不合格,我们用了300多个工给他进行整修.春节前活做到三分之二了,付了19000元.说那些整修不属于你们的工作范围,先加3000元,到和生产厂家说好叫他们在补偿你们.过春节后,前天,昨天我们7人又到这工地干了两天,给了3000元生活费,叫我们继续给他整修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的活.我说厂家都 搞不好,我们又怎么可能整好,他不管那些.我们一商量不干的,今天房开公司老板打电话不愿意,给我们要那3000元,限两天给他,不然告诈骗.钱是姓郑的老板叫从那房开老板手中拿的.前面的话也都是房开老板说的,也是他叫我们整修的.春节前也是从他那拿生活费,可这次不干,他就要钱,还要告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