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 我与单位签定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为2007年7月31日到期,合同并未约定违约责任, 我于2007年3月17日提交了辞职报告,准备于2007年4月2日离职,这样做算不算违约,是不是一定要满一个月才能离职,我的养老关系于06年8月转入此单位,单位如若不给我转劳动关系,我该怎么办,另此单位在发给我的工资中每月预提300元年终奖,于本年年底发一半,另一半于次年底发,中途无论何原因离职均不发放,单位这种做法合不合理

知识产权
2007-03-25 14:45: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