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两人并排顺行在宽约4.5米的道路上,其中一人被由后而来的三轮车撞飞,司机头部被挡风板磕伤,伤者被家属送往县医院,四十里的路中伤者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进入城区后略有好转,伤者脸部及牙齿严重受损,左眼视力在当晚几乎为零,身体其余各处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经调查发现司机为酒醉无证驾驶,血液的酒精含量极高,事故发生在村中,交警说伤者在一米线外行走,但事故丈量时并未有家人在场,且据有关人说现场遭到一定程度破坏,事发当晚肇事司机家属带领派出所人员到医院了解案情,据交通、派出所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告知,司机声称头部被伤者家人打伤,并声称已(或要)起诉,(至此事发近半月司机头部伤口仍未鉴定,伤者家属询问被告知应待伤口恢复后才可)且听说伤者家属要负刑事责任(伤者家人并未动手)?此后司机家人也便没有去过医院,伤者的医药费全部由家人及亲属支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