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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6年12月20日离开西安奥宇模板公司,当天因时间关系,要去新公司去上班,就仅仅提交了一份辞职申请,并委托同事帮我办完其他手续,但当我从外地回来时,同事说因工作忙,未帮我办理任何手续,当我去办理时。公司老总以我离开公司,未经任何人允许,虽提出辞职,未经领导批准,视我为旷工。按照公司规定,旷工一天要扣掉3天工资,这样算来我不仅不能要回我11月和12月工资还要赔偿他们。但是我觉得我既然已经提出申请,就表明了我要离开,虽然手续没办,但也不能视为旷工的。

民事相关
2007-02-22 20: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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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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