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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 2008年03月28日
事发地点: 大连
事发经过: 我是2005年6月应聘到现在的单位(日本独资、铸造公司).06年续签了劳动合同,但07年至今未续签劳动合同,但一直在公司工作,2008年3月28日单位口头通知我,从即日起不用上班啦,和我解除劳动关系。
问:按劳动法规定,我能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具体如何计算谢谢1

劳动纠纷
2008-04-02 12:44:4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08年后没续签合同的要双倍工资。另外教你一个窍门,每天去上班,照样拿双倍工资,然后准备每天上班的证据,之后,单位说口头辞退你了,你可以不承认有过这个事情,那么,在那时之前,单位都要算你出勤,付双倍工资。不过证据比较难,你可以每天在公司,举着当天的报纸在公司照片和办公桌前拍照,证明当天你去了。这个很累,但是没有办法。我这样教别人曾经取得很好效果。
  • 感谢罗先生的帮助
  • 根据罗先生的答复---我的理解是:我可以得到总计4个月的补偿是吗?
  • 我2001年7月10日到沈阳一公司上班工作两年后(中途被宣布公司解散一个月)调到北京总公司工作至2008年3月27日被口头宣布辞退,而今年的合同是签到2009年12月31日的。我向公司索要七年的赔偿金,可是公司只说要给一部分。请问按我现在的工资每月四千来算,我该得到多少赔偿金?如果公司再不同意给,要采取哪种方式和找哪个部门解决?还有长期出差的差旅费算不算在内?谢谢。
  • 口头宣布无效,继续上班
  • 谢谢大家,但我该要多少工资呢?
  • 是08年后没续签合同的要双倍工资吗?
  • 2008年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 应该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一定要去上班,否则单位说你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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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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